的,一旦签约了,那还怎么去?
“第二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演员不得私自接洽或参与任何非公司安排的演艺活动,违者将赔付一万违约金。”
“第三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演员不得接拍其他非公司安排的电影,否则.......”
每一条条约是让李杰心生顾虑,这样的限制无疑是对他个人发展的极大束缚。
毕竟一旦他不想演,那就要大笔违约金,他哪来的钱?
李杰继续翻阅,每一条都像是无形的枷锁,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更苛刻的是,李杰发现演员协议中还规定了长达数年的合约期限,期间若想解约,除非支付巨额违约金,否则几乎不可能。
李杰合上协议,抬头看向张彻:
“张导,我非常感激您和邵氏对我的认可和赏识。”
重生1976:拒当舔狗不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