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 以进为退(3 / 3)

各道各府州各县设立上中下三级大理院,脱离地方行政管理范围,专职案件审理。意味着一个县的县令便无权过问县级的下级大理院的官员任免和案件审理,各级大理院的官员任免皆由上级大理院负责。

&;esp;&;esp;放在后世就是司法独立。

&;esp;&;esp;这不仅仅是在夺刑部的权,还在夺地方府衙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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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天津https:.tetb.